人事通知

关于推荐2015年度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5-09-29浏览:1481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9]81号)精神,我校2015年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在东南大学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和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正式职工;

2、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文科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已被列为校级以上的人才工程资助的,不能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5、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6、有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二、支持方式

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的支持力度分A类和B类资助。其中理工医科A类资助30万,B类资助20万;文科和管理学科A类资助20万,B类资助10万。

三、申报材料

1、候选人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申报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由院系签章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并上报电子表格(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2、每位申请者附件材料一份(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科研项目需提供校科研院审核盖章的课题登记表;

3)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各院、系、所需根据实际情况,本着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的宗旨,认真、慎重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名额1-2人(需排序),并认真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时上报东南大学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四、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其他有关事项请查询人事处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莉莉、孙毓蔓、尹志胜

联系电话:025-83793301,025-52090253

E-mailzhishengyin@se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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