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通知

2017年苏博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17-10-17浏览:1924

一、评选条件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1516级学生参评;173月入学博士可以参评,但是成果只限于入学以后,其余全日制博士(学制内)也可以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2017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参评,本次获得校友奖学金不可以参评2018年上半年校友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学金主要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等时间要求为2016928日至2017930日。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评选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特别说明:校友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

3、各项加分目录,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封面、目录、首页及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1019日下午1500前送至交通学院学生办公室208,申请表(附件2)和算分排序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seutc_yjs@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学号-姓名-2017年苏博特奖助学金申请。

纸质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格(附件2)(导师签字)

2、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检索证明(EI检索请提供Engineering Villag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SCI检索号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示例详见附件3

2)其他科研材料复印件

3)优秀集体分数分配说明(集体签字)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1:各类加分目录.rar

附件2: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SCI、EI检索证明模板.docx

附件4:奖学金算分排序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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