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2016年4月交通学院校友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16-04-22浏览:2938

一、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1415级学生参评,2015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考虑国奖得奖情况,今年校友奖助学金部分博士(学制内)也可以申请。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硕士年级按交通(仅限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和其专业硕士)、道路(仅限道路与铁道工程和其专业硕士)、其他专业三类进行分别评选,奖(助)学金金额原则上按1:1:1分配。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申报助学金的同学可适当放宽),博士均分不得低于75分,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学金主要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助学金主要考虑家庭现实情况、贷款等情况。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等时间要求为2015416日至2016424日(15级研究生只含入学后成果)。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评选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特别说明:校友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

3、各项加分项目详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封面、目录、首页及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当地政府家庭情况证明(申请助学金者需要)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426日上午1100前送至交通学院学生办公室,申请表格电子版发到seutc_yjs@163.com文件名称为:学号-姓名-类别(交通、道路或其他)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6春季研究生校友奖学金-交通学院.xlsx

交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各类加分目录.doc

加分论文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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