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限的通知

时间:2012-03-27浏览:1009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毕业生自制作毕业证书起1个月内必须完成离校手续,1个月后一卡通等将予以冻结。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必须个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最多延长1个月。请互相转告。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

211189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