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学院辅导员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课程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授权发明专利(或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署名获奖人),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三)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学习或工作期间科研成果突出。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排名第一授权发明专利(或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署名获奖人),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4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2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刘培(交通大楼304室)老师处,将《论文检索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utc_Liu@163.com,逾期(超过10月12日下午17点)不再受理。
(三)10月19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
总成绩=材料分*60%+答辩分*40%
(1)材料分依据《交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加分目录(2023版)》核算;
(2)若答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将取消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评选资格。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
申请人准备6-8分钟的PPT汇报(包含自我介绍,学习经历与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荣誉奖励,攻博计划等);汇报后专家评审组进行提问。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 025-52091253 邮箱:seutc_yjs@163.com
2023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