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和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需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周文娜发布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562

各位老师:

近期财务处发布了关于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和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需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请相关老师及时查看、自行纳税。

  

关于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和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需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doc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211189

dndxjt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