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藜助学金”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现将2018年“伯藜助学金”新生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8级学生,全校共50名,我院18级报送6名参与评审。
二、资助标准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伍仟圆(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2018年认定的我校农村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生);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四、申请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在9月26日12:00前向辅导员报名,经班级评议后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附件中的申请表(除签字外,一律用打印版本)。学校评审结束后统一通知拟受助学生在基金会网上进行申请。
五、评选方式及程序
按照1:1.5差额评审
1、请有意向的学生于9月26日晚6:30参加在教四102的伯藜助学金宣讲会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的基本情况,通过学生申请、院(系)采取班级评议、面试、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将评选结果提交学生处;
2、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复核后,将材料报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面试、差额评审,确定最终获资助的同学名单。
3、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附件1-江苏陶欣伯助学金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学生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