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

发布者:张航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9074

 请需要报名的同学自行准备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申请表,并前往就业办将申请表盖章,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至seutc_yjs@163.com,并将邮件主题写为:辽宁省选调生--姓名。

附件2.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6.专业认定证明.docx


具体公告如下:


进一步改善干部来源结构,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战略储备和源头建设,持续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和部分在辽高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列入选调范围高校见附件。

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计划

1. 市直单位岗位计划选调200人,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部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辽宁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招录。

2. 乡(镇、街道)岗位计划选调300人,面向选调范围内所有高校毕业生招录。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奉献。

2. 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 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截止20227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截止202212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731日)。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外的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1. 发布公告。公告发布后,请考生到本校相关部门进行报名,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部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辽宁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拟报考市直岗位但专业名称与《辽宁急需紧缺专业》所列专业名称略有不同时,需填写《专业认定证明》,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盖章确认。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人数不超过50人,优先推荐辽宁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推荐人员须在学校、院系公示。报名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1031日(党员身份计算截止时间)

2. 网上报名。2021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辽宁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开放为准),经高校审核推荐的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每名考生按报考条件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并上传经高校审核盖章的《2022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JPG格式照片。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将对报名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请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及时关注审查结果信息。资格审查工作在202112月上中旬结束。

4. 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拟于20223月上旬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取消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人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20223月下旬,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体笔试、面试公告将于考试前适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辽宁省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名单。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20224月上中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6. 体检公示。20224月中下旬,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20225月上旬,辽宁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对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资格。

7. 确定名单。20225月上中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名单,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和《高等学校选调生登记表》。截止2022731日,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截止20221231日)拟录用人选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予录用。选调生录用后,由各市负责确定具体工作单位。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市直单位的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录用到乡(镇、街道)的选调生,到岗报到后,统一安排到所在市下辖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单位不得提前调回,严禁县(市、区)及以上机关借调。

3. 录用到乡(镇、街道)岗位的选调生工作未满3年(含在村工作时间),不得调入县(市、区)及以上党政机关。选调生在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未满5年,不得调入省直机关。

4. 县(市、区)及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服务期满的选调生中遴选。

5. 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在村工作2年及以上,担任过村两委成员(含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选调生,可择优在换届中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6.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享受各市、县(市、区)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辽宁省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均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3128277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1918

  

  

  

  

  

  

  

  

  

  

  

  

  

  

附件1

  

市直岗位招录计划(共200人)

地区



选调计划(人)

小计

市直岗位1

(限男性)

市直岗位2

(限女性)

沈阳市

20

  

20

  

40

大连市

15

15

30

鞍山市

4

4

8

抚顺市

4

4

8

本溪市

4

4

8

丹东市

5

5

10

锦州市

8

8

16

营口市

8

8

16

阜新市

8

8

16

辽阳市

4

4

8

铁岭市

4

4

8

朝阳市

8

8

16

盘锦市

4

4

8

葫芦岛市

4

4

8

合计

100

100

200

  

  

附件2

  

乡(镇、街道)岗位

招录计划(共300人)



地区



选调计划(人)

小计

乡(镇、街道)岗位1

(限男性)

乡(镇、街道)岗位2

(限女性)

沈阳市

12

12

24

大连市

12

12

24

鞍山市

10

10

20

抚顺市

10

10

20

本溪市

10

10

20

丹东市

10

10

20

锦州市

10

10

20

营口市

10

10

20

阜新市

12

12

24

辽阳市

10

10

20

铁岭市

12

12

24

朝阳市

12

12

24

盘锦市

10

10

20

葫芦岛市

10

10

20

合计

150

150

300

附件3

  

列入选调范围的高校名单

  

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部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部分在辽高校

大连民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学院、辽东学院、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

  

  

  

  

  

  

  

  

附件4

  

辽宁省急需紧缺专业类别

  

一、经济学类

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

二、法学类

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三、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中的朝鲜语),外国语言文学类要获得本专业最高等级证书。

四、理学类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物理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

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系统科学(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五、工学类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

矿业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城乡规划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

六、医学类

基础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七、管理学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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