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东蒙),硕士研究生中17、18级学生参评,2018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硕士年级按交规(仅限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方向的硕士)、道路(仅限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的硕士)、其它专业方向三类进行分别评选,奖(助)学金金额原则上按1:1:1分配。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申报助学金的同学可适当放宽),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助)学金主要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家庭现实情况、贷款等情况。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等时间要求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8日。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评选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特别说明:校友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
3、各项加分项目详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相关材料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个人检索证明(EI检索请提供Engineering Villag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SCI检索号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示例详见附件3;)以及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其他科研材料、获奖材料复印件
3)优秀集体分数分配说明(集体签字)
4)社会工作加分以担任职务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5)当地政府家庭情况证明(申请助学金者需要)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4月12日上午12:00前送至交通学院学生办公室(104),申请表格、加分排序表电子版4月11日下午17:00发到seutc_yjs@163.com,文件名称为:学号-姓名-类别(交规、道路或其它)。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交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2019.4).doc
附件4:交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docx
附: SCI/EI检索证明模板
一、检索证明模板:
SCI检索:
EI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