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硕士研究生办理延期答辩申请

时间:2011-11-22浏览:494

各院(系、所)、2009级硕士研究生:

    现对学制为二年半的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预计在2012310日前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2009级研究生,应在20111210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答辩申请手续。未办理延期答辩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应在2012310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若未办理延期答辩申请且未能在310前完成答辩申请,则其学位论文将作盲审处理。

2011-2012学年抽盲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星期二、星期五(假期不抽盲审)

地点:四牌楼校区培养办  逸夫建筑馆107

         九龙湖校区培养办  纪忠楼Y102

三、研究生抽盲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两本装订成册且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

2.一份答辩申请表(导师、研究生秘书签字)。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