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防范出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风范建设,维护我院学术声誉,协助导师、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更加全面的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制订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1、我院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工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均须经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
2、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负责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导师为检测工作学术审定人和责任人,答辩(预答辩)委员会为检测意见的确认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检测意见的审核人。
3、学位论文检测工作表处理流程为,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定稿à导师在论文检测工作表签字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à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à生成检测报告à导师对检测结果进行学术审定,并决定是否进入答辩(送审)程序à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对检测意见进行确认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检测意见进行审核。
4、学位论文提交和查重方式:
(1)研究生于申请答辩前一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学位论文检测员使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检测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学位论文检测结论;
(3)检测员将检测结果意见反馈给导师,导师对结果进行审定,若不存在不端行为则可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答辩(预答辩),否则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和重新审定。
5、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方法
(1)学位论文内容总重合率小于20%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重合率小于25%的硕士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可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答辩(预答辩)。
(2)学位论文内容总重合率大于等于20%的博士学位论文、重合率大于等于25%的硕士学位论文,须在论文送审、答辩前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并经导师审定同意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答辩(预答辩)。
(3)学位论文内容总重合率≥40%的学位论文,延期半年以上答辩。
(4)各学科可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并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
6、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时,答辩(预答辩)委员会首先对检测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学位论文无查重问题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
7、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在评定学位论文时,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学位论文无学术不端问题后进行学位论文评定讨论。
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交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表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