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应补考或重修该门课程。现将2011—2012学年春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重修及查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需要补考公共课程和重修课程的研究生请于9月17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登记。
公共课补考时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补考地点:四牌楼校区中山院107
2. 需要补考专业课程的研究生请到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专业课程补考必须在9月21日前完成。
3. 对课程考试成绩有异议者请向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提出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截止时间为9月17日。
4.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院不再补办。
培养办地址:逸夫建筑馆一楼107室
咨询电话:8379252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