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诚欢迎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的在读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特对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 申请者现为学术学位在读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且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表现出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规格化均分要求。
4. 原则上应在申请者就读的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 取得录取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做硕士学位论文,确需申请硕士学位的,经导师同意,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工作程序
硕博连读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可申请专业和导师以《东南大学2014为准。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点击查看)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须于2013年9月15日--10月15日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考生来源选择“在学硕士(指硕博连读考生)”,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
2. 提交材料
申请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东南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给报考院(系),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点击下载)
3. 资格审核
由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资格考核的人选并予以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可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现实表现情况表》和培养协议书,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4. 资格考核
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考核,时间与公开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时进行(11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考核时,考生须向院系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考核: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两份
3)《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一份(仅限本校跨院系考生提供。请将该表交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
4)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资格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考核形式由院(系)自行确定。
5. 录取
各院(系)根据资格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一般不得再退回硕士生阶段,学习年限要求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三、其它说明
1. 根据国家政策,2014年起,我校将执行新的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2.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3.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资格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按同年级原专业普通硕士生继续进行培养。
4.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发放。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