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2014级(大一)学生(按对方学校的协议要求)赴台湾10所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2015年9月-2016年1月。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台湾11所大学名称、名额:
大学名称 | 名额 | 备注 |
台湾大学 | 2 | |
台湾交通大学 | 5 | 电机、电气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 | 4 | |
台湾中央大学 | 5 | 只接收男生 |
台湾中原大学 | 3 | |
台湾东吴大学 | 2 | 法学院不接收交换生 |
台湾东海大学 | 5 | |
台湾逢甲大学 | 5 | |
台湾中山大学 | 2 | |
台湾辅仁大学 | 2 |
2、申请条件:(每位学生可申请一所高校,可备选一所高校)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5;
(4)无不及格课程;
3、申请流程:
2015年3月8日前,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先上网查询交流高校相关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确定交流期间课程的学习或回校后替代或补修方案。申请报名时登陆信息门户my.seu.edu.cn,进入教学服务—出国申请,输入一卡通号,密码后,填写报名申请表、学习计划表提交,提交表格后及时与学院教务助理老师联系(电话见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专区—各院(系)教务助理联系电话)进行审核。
2015年3月10日前,院(系)教务助理及负责人(教学院长、副书记)、学生处审核。
申请表审核流程:登陆信息门户—管理服务—教务—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报名管理—出国交流管理—出国申请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副书记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提交—教务处终审)。
计划表审核流程:同上流程—出国计划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提交—教务处终审)。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经综合考核后报台湾相关高校,审核后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4、学习项目费用及其他:
(1)2年级需按当年度标准向我校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在对方高校学习除学费外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3)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联系人:缪老师,电话:83790271
(4)教务处联系人:孙老师,电话:5209022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0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