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5浏览:196


 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奖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请各学院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此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奖励比例、奖励金额

 详见《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收录于《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2017年版)。

    二、评审流程

    符合资格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至少5天——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申请学生需通过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my.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925日—1016日,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3天。

    请各学院于1016日前将《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由教务出具并盖章的2016—2017学年成绩单及学院评审报告交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3.《评审报告》


                   东南大学学生处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