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0浏览:872


各年级: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

国家助学金二等3500

国家助学金三等2000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参见《东南大学2018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系统开放至20181029,学院审核截止至20181029日。

2、各学院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并于2018102912点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010

  

附件一: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附件三:东南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