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工作组遵循《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本科生大类分流方案》进行计算,现将综合评测成绩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16:00-2024年4月28日16:00。对综合评测成绩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教务(交通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交通楼306室,电话:025-52091257),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综合评测成绩复核,请相互转告!
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公示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