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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教师年度课程教学奖评定办法(试行)

时间:2017-01-06浏览:1615


交通学院每年基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评选5位专业教师获得课程教学奖励。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教学奖评定对象为本年度无教学事故的所有交通学院上课教师;

2)教师所上课程的网上评教为学期总排名前5名,且无任何一门其它课程评教低于学期总排名后1/3

3)两学期均排名前5名的教师,自动入围;且至少保证每个学期有2名及以上教师入围;

4)在网上评教分值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考虑全年承担课程多的教师,并考虑第二门课程相互排序情况;以此类推;

5)综合考虑课程重要性(比如:必修,全英文等);

6)年度评定结果兼顾教师覆盖面和专业覆盖面;

7)最终名单及排序经学院教学会议讨论确定。

以上办法自20171月开始实施。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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