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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本科教学成果激励办法(试行)

时间:2016-05-11浏览:1587


除满足教学基本任务要求外,为鼓励各位教师对于“卓越化、国际化、研究型”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教学投入,积极将优质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拟建立相关教师成果激励机制。(有效期:2015-2017年)

1. 基于本科生优秀成果的指导教师奖励

对于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项目,并取得高水平成果的指导老师,给予教学经费支持。

1)学生团队参加校级(含市级)、省级(含各一级学会)科技竞赛获奖,分别给予获一等奖(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500300200)元、20001000,800)元的支持,不重复奖励。对于未列入《交通学院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的国家级竞赛获奖(需为学校教务处认定,原则上由相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分别给予获一等奖(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500030002000)元经费支持。

2)指导本专业学生本科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教师。SCI检索论文支持2000/篇(源期刊录用,不限篇数,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EI检索论文800/篇(含会议,不限篇数,学生为第一作者),普通期刊400/篇(CSCD检索,学生为第一作者)。配套期刊论文发表版面费(不包括会议论文版面费)。

3)指导本专业学生本科期间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学生作者前2名)的教师。发明公开后支持800/项(每位教师限支持3项)。授权后支持1000/项(不限项)。

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的教师,分别支持省级一等5000元、省级二等3000、校级1000元经费。

2. 专业教师教学成果奖励

1)对于获得东南大学授课竞赛(包括市级以上)一、二等奖的专业教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的教学经费支持。同一课程每位教师限一次。

2)教师完成教学改革相关论文发表,普通期刊支持500/篇(CNKI期刊网可检索,每位教师限支持3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期刊论文支持5000/篇(不限篇数),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源期刊论文支持10000/篇(除学校奖励外,不限篇数)。所有论文配套发表版面费。

3)鼓励教师编写出版和本专业课程设置直接对应的高水平教材(需本专业学生使用,非参考书)。对于第一作者出版新教材,按1500/部支持(每位教师限支持2部),对于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的第一作者,按3000/部支持(不限数量,参编作者由第一作者安排经费)。

3、其它

鼓励开展国际化和校企联合课程建设,教师成功完成一次聘请外教的本科生全英文授课工作,支持1000/次;教师成功完成一次聘请企业专家的本科生授课工作,支持500/次。(需纳入学校和学院年度计划,由学院教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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