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铜办发〔2017〕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铜陵市(县、区)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引进;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铜陵市(县、区)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面向“985工程”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县区及市属企业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次招聘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函授、自学考试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等,不能以辅修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须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在校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在校或原单位无违法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记录。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2017年安徽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政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现场和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引才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中国科技大学西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3号),时间:2017年12月22日13:30-15:30;网络报名网站: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www.tlksy.com),时间:2017年12月15日9:00至 12月25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铜陵市(县、区)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中国科大)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在招考期间有效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的全过程,由市引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12月26日12:00前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2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引才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二)资格复审
报名通过审查的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引才主管部门专人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的时间为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与面试时间一并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数量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条件特别优秀考生、博士研究生不受比例限制)。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本人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考察结果为准。
(四)考察
市引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核工作,并形成考察报告,明确用人意向。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录用前在相应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引才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市、县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到后,由市人才办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和相关事宜;国有企业引进人才按企业录用程序办理报到、录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社保政策执行,此外还享受:(1)租房、购房补贴: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提供免费租房1套,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租房补贴。2年后继续留在铜陵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18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2)生活补助:在铜工作前2年期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生活补助。(3)政治待遇、其他待遇:见《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铜办发〔2017〕24号)相关规定。县区、国企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根据县区、国企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将在铜陵先锋网、铜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新安人才网等网站公布。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20(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62-5880673(市编办事编科),0562-2168526(市人社局事管科),0562-3229968(枞阳县人才办),0562-2207882(铜官区人才办),0562-8816545(义安区人才办),0562-2896619(郊区人才办)0562-2834587(市发投公司);考试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62-5880323(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562-2126818(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铜陵市(县、区)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代码 | 需求数量 | 专业(含代码) | 学历(学位)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1 | 市委办 | 140201 | 1 | 法学类(030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党内法规备案审核工作 | 面向“985工程”大学 | |
2 | 市委政法委 | 140202 | 2 | 从事执法监督和法治建设工作 | ||||
3 | 市人大办 | 140203 | 1 |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 ||||
4 | 市仲裁委员会 | 140204 | 1 | 从事仲裁业务工作 | ||||
5 | 市委政研室 | 140205 | 1 | 从事政策研究工作 | ||||
6 | 140206 | 1 | 经济学类(0201) | |||||
7 | 市公积金中心 | 140207 | 1 | 经济学类(0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 ||
8 | 市委组织部 | 140208 | 2 | 工商管理类(120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等工作 | ||
9 | 市审计局 | 140209 | 1 | 从事财务会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 ||||
10 | 市体育局 | 140210 | 1 | 从事体育产业管理 | ||||
11 | 市人社局 | 140211 | 1 | 公共管理类(1204) | 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 |||
12 | 市城管局 | 140212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 |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 |||
13 | 市委统战部 | 140213 | 1 | 国际政治(030202) | 从事党外知识分子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 |||
140214 | 1 | 哲学类(0101) | 从事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 |||||
14 | 市史志办 | 14021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党史编研工作 | |||
15 | 市委党校 | 140216 | 1 | 经济学类(02) | 博士研究生 | 从事教学工作 | ||
140217 | 1 | 法学类(0301) | ||||||
16 | 市档案局 | 140218 | 1 | 计算机类(0809)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 ||
17 | 市政府办 | 140219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 从事应急管理工作 | |||
18 | 市教育局 | 140220 | 2 | 哲学类(0101)化学类(0703)物理学类(0702)电子信息类(0807) |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 |||
19 | 市科技局 | 140221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科技管理工作 | ||
140222 | 1 | 光学工程(0803) | ||||||
20 | 市广播电视台 | 140223 | 1 | 电子信息类(0807)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工作 | ||
21 | 市信息办 | 140224 | 1 | 从事大数据运营工作 | ||||
22 | 市经信委 | 140225 | 1 | 金融学类(0203) | 从事中小企业工作服务工作 | |||
140226 | 1 | 产业经济学(02020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产业规划工作 | ||||
23 | 市财政局 | 140227 | 2 | 经济学类(0201)财政学类(0202)金融学类(0203)工商管理类(120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财政财务管理、国资管理工作 | ||
24 | 市环保局 | 140228 | 1 | 大气科学(070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大气环境监测及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 ||
140229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分析工作 | ||||
25 | 市住建委 | 140230 | 1 | 从事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施工过程管理等 | ||||
140231 | 1 | 建筑类(0828) | 从事园林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 |||||
26 | 市城乡规划局 | 140232 | 1 | 土木类(0810)交通运输类(0818) | 从事规划草拟及审查工作 | |||
27 | 市水务局 | 140233 | 1 | 水利类(081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 面向“985工程”大学 | |
28 | 市文旅委 | 140234 | 1 | 旅游管理类(120901K) | 从事旅游管理工作 | |||
29 | 市统计局 | 140235 | 1 | 统计学类(0712) | 从事统计分析工作 | |||
140236 | 1 | 经济学类(0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从事统计分析工作 | ||||
30 | 市人防办 | 140237 | 1 | 土木工程(0814 ) | 从事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 |||
31 | 市质监局 | 140238 | 1 | 电气类(0806)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电学计量方面的检测与研究 | ||
32 | 市食药局 | 140239 | 1 | 化工与制药类(0813) | 药品安全相关监督与管理 | |||
33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140240 | 1 | 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 | 信息化系统管理及维护 | |||
34 | 市公管局 | 140241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 | 公共资源交易审查备案,分析评价 | |||
35 | 市金融办 | 140242 | 1 | 经济学类(0201)财政学类(0202)金融学类(0203) | 企业资本多层次运作、引导企业上市(挂牌) | |||
36 | 市示范园区 | 140243 | 2 | 经济学类(0201) | 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工作 | |||
140244 | 1 | 建筑类(0828) | 从事城乡规划各阶段、各类型项目的规划 | |||||
37 | 铜官区 | 140245 | 1 | 经济学类(0201)工商管理类(1202) | 从事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工作 | |||
140246 | 1 | 建筑类(0828) |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 | |||||
140247 | 1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6) | 从事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和督查 | |||||
140248 | 1 | 电子商务类(1208) | 从事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规划工作 | |||||
140249 | 1 | 金融学类(0203) | 从事投融资工作 | |||||
38 | 枞阳县 | 140250 | 1 | 统计学类(071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统计数据调查、收集、整理、深入分析 | 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市发投公司属国有企业,年薪8-10万元;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 |
140251 | 1 | 水利类(0811) | 从事水利专业规划、水利工程项目计划管理 | |||||
39 | 义安区 | 140252 | 3 | 医学技术类(1010) | 从事CT、超声、放射医学工作 | |||
140253 | 2 | 临床医学类(1002) |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 |||||
140254 | 1 | 建筑类(0828) | 从事开发区整体规划与建设工作 | |||||
140255 | 1 | 土木类(0810) | 从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 | |||||
40 | 郊区 | 140256 | 1 | 农业水利工程(082305) | 从事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 |||
140257 | 1 | 经济学类(1201) | 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 |||||
140258 | 1 | 旅游管理(120901K) | 从事景区旅游综合管理工作 | |||||
140259 | 1 | 土木类(0810) | 从事景区建设工程监督与管理工作 | |||||
140260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 从事环评工作 | |||||
140261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 | 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
140262 | 1 | 法学类(0301) | 从事劳动社保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工作 | |||||
140263 | 1 | 金融学类(0203) | 从事金融机构监管和引导企业上市工作 | |||||
140264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 | 从事建设工程监督与管理工作 | |||||
140265 | 1 | 建筑类(0828) | 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指导工作 | |||||
41 | 市发投公司 | 140266 | 1 | 法学类(030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从事法务工作 | ||
140267 | 1 | 材料类(0804) | 从事行业投资分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