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11浏览:232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请所有2012届毕业生(名单如下)1120日前到院学办(交通学院大楼208室)缴费。请互相转告!详细要求见研究生院文件。

2009级交通学院.xls

2010级交通学院-专业学位.xls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定于201111281129进行2012届毕业研究生(包括延期或提前至2012年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含2010级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请各院系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间:

1128(周一)上午8301200 建筑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四牌楼校区)、高等教育研究所、建筑研究所、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

1128(周一)下午13001700土木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IC学院、学习科学中心、体育系。

1129(周二)9301530九龙湖校区各院系。

 

二、拍点:

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大厅

九龙湖校区:纪忠楼Y104

 

三、办程:

1. 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到管理办领取照相用的信息标签(四牌楼校区于1111到逸夫建筑馆205,九龙湖校区于1114到纪忠楼Y103)。

2. 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照相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各院系所研究生辅导员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费用的收取工作。各位毕业研究生请到本院系指定人员处登记并缴费,费用收齐后统一打入指定人员的一卡通中。指定人员须认真核实每位提交照相费用的学生(参见附件1“拟照相人员名单”,名单可以添加和删除,并用红色字体标注),将已交费学生名单上报给本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3. 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仔细核实已交费照相研究生名单,签章确认。于1121由院系指定人员持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一份,电子版请从OA系统发送给季俊烽)和一卡通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刷卡,并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照相袋遗失不补。

 

四、注项:

1. 各院系领取信息标签后,分发给相应的研究生,并请研究生仔细核对信息标签上姓名、专业、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上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能否在教育部进行注册,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实信息资料,确认信息后,将信息标签粘贴在照相袋的背面(含学校、院系、专业等信息的一面),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正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后增加的学生直接用黑色笔填写信息,签字确认,现场拍照时交给摄影师。

2.拍摄当天,研究生凭粘有信息标签和身份证复印件的照相袋,穿着浅色服装(不能穿蓝色、红色等深色衣服),建议男生穿白衬衫,女生白衬衫或者白色毛衣进行拍照。

3. 若无特殊原因,请研究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2829日拍摄照片的研究生,需自行去南京新视野图片社拍摄进行补拍(玄武区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一楼,电话:025-84506946。)。

4. 联系人:季老师电话:83795966

 

 

 

  

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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