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本次评选是学校差额评选,学院上报人数为1人。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
交通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获奖等时间要求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是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博士研究生必须是A等奖学金获得者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曾以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7、考虑本奖项的兼得性,所有成果、干部加分可以重复使用在国家奖学金(已经获得校友奖助学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8、特别说明:校友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宝钢教育奖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3、各项加分目录,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封面、目录、首页及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9月1日上午10:00前送至交通学院学生办公室。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