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2022年春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22-04-15浏览:2574

一、评选安排

1、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东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20212020级学生参评,博士研究生2021202020192018级(不含18级春博),2021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秋季教育基金会的同学不得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专业分配:每年评选时,硕士按交规方向(仅限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方向的硕士)、道路方向(仅限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的硕士)、其它方向专业三类进行分别评选,奖(助)学金金额和名额原则上大致按1:1:1分配。硕士二年级与硕士一年级原则上大致按2:1分配。

博士按具体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名额分配要求进行评选。

研究方向一律以学校学籍系统显示为准。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

2首修课程无不及格,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博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8如果在科研、学生工作中表现极其优异。经学院评委会批准,可适当放宽),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助)学金综合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考家庭现实情况、贷款等情况。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等时间要求为202149日到2022414日。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获评国家奖学金以及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若后续审核材料发现故意重复使用情况,一经确认,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专利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3、各项加分项目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各专业方向内评选时,原则上排名靠前者奖学金金额不低于靠后者。

4、中路研究生奖学金根据捐赠方要求,面向硕士二年级,由捐赠方中路公司评选,单独进行。

 

四、材料要求

1、相关材料

【纸质版】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个人检索证明【不需要打印整篇论文】(EI检索请提供Engineering Villag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SCI检索号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示例详见附件)。

2)其他科研材料、获奖材料复印件。

3)优秀集体分数分配说明书(需获奖集体共同签字)。

4)社会工作加分以担任职务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5) 奖助学金申请表,需要导师签字(导师不在校可在导师同意后使用电子签)。

【电子版】

个人计算好的加分排序表excel,其中每项论文成果请务必提供检索网址。务必正确填写论文、专利等成果名称。 

2、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419日下午1700前送至交通学院学生办公室(研一交至107魏老师,研二交至104何老师,博士交至107丁老师),加分排序表电子版419日下午1700发到seutc_yjs@163.com文件和邮件主题名称为:春季奖学金申请-年级(研X或博士)-姓名-类别(交规、道路或其它)。无需打包,直接发送excel。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表格缺一不可,过期未提交视为无效报名。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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