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博士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18浏览:25

        2025 年 2 月 17 日起,我校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2025 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或已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 本年度只能获得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二、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备注
3月21日前

1研究生登录中国银行网银或中国银行手机 APP,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同时,研究生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研究生助学贷款”栏目,进行助学贷款申请。

1.目前非全日制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2.新生和在校老生都可以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3.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银行网银或中国银行APP上提交申请,否则无法打印贷款合同书。

4.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东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http://i.seu.edu.cn)的“研究生助学贷款”模块提交申请,否则不能顺利提交审核名单给银行。

5.校园地助学贷款每年都必须重新申请。若继续申请,请于明年春季重新按要求操作。 

3月21-31日院系辅导员在网上服务大厅中的助学贷款栏目中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资格进行审核。

学生在助学贷款签约时所需材料包括

1.拟贷款研究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拟贷款研究生如实填写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拟贷款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若研究生证未办好的,可以使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者自助打印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院系所开在读证明)。

中行 APP 申请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由学生自己保管,在银行需要时完整提供。

4月上旬研究生院和中国银行完成资格审核。
4月中下旬组织中国银行和研究生签订合同,并进行诚信教育 银行根据学制来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 25000 元。 
4月底贷款到学校账户,待研究生院审核学生在校状态后发到研究生账户 学校会将贷款全额发放到学生中行卡上,不会自动扣除所欠学费,学生收到到款后应及时自行补缴。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咨询电话 沙经理 025-58059820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彭老师 025-83795966 


附件:

附件1.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2025春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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