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中心组织架构和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试验中心组织架构

试验中心组织架构为:试验中心、分中心、中心办公室。试验中心人员组成为: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分中心负责人、中心办公室正/副主任、实验室工作教师(专职)。重大仪器应由相关分中心设置技术服务人员(兼职或专职)。中心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工作量由学院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试验中心由学院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学院书记和院长全局领导。试验中心专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应严格遵守东南大学实验室人员岗位规定(校实设〔201209)。

第二条 试验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 中心主任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全中心人员,做好中心工作。

2. 负责试验中心的全面领导工作,包括组织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实验室工作教师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培训。

3. 制定试验中心的管理条例(办法)、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推进试验中心各阶段文化建设,考核试验中心各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4. 主持试验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业务会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 试验分中心负责人职责

1. 制定本分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更新分中心的教学实验和仪器使用展板,编写分中心实验室建设重要新闻,并定期提交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案。

2. 负责各分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各分中心实验室工作教师的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各分中心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 负责组织各分中心落实学院、试验中心制定的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与规则。

4. 负责组织分中心验收鉴定新进仪器设备,检查、监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5. 各分中心负责人是该分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和疫情期间实验室防控实施的责任人。

6. 制定本分中心的仪器设备使用收费的详细标准。

7. 负责组织本分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出现问题立刻解决;组织本分中心对接学校和学院的实验室安全  检查、疫情期间实验室防控安全检查。

8. 组织实验室工作教师开展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等各项工作,提出本分中心实验室教师的年度考核建议。

第四条 试验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1. 对接完成学校相关部门的日常和重大情况检查工作,完成检查记录,转达各分中心学校的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2. 检查完成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建帐、固定资产登记、仪器报废等工作;落实完成学校和学院关于实验室建设的费用使用和报销。

3. 通知各分中心实验人员完成中心制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实验室工作教师的考勤情况。

4. 完成学院领导、试验中心安排的仪器设备资产核查;记录长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和信息登记,制定寒暑假实验室值班表、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5. 负责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相关部分上报数据和信息,包括与实验室安全、疫情期间实验室防控等有关数据和信息。

6. 审核各试验分中心的研究生试验申请和试验费用,管理收费。

7. 负责撰写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要求的各类报告,并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包括实验室安全和疫情期间实验室防控、实验室电力增容和修缮等事宜。

8. 收集汇总各实验室良好的安全和卫生等管理经验,收集实验室工作教师对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工作、实验经费使用等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教师职责

1. 树立严肃、认真、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编实验室工作教师实行坐班制,执行出勤登记制度。实验室工作教师因事外出,实行双级请假(试验中心和分中心),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对擅自离岗(旷工)情况一律上报学院,由学院按学校文件(校发[2019]310号)进行处理。

3. 实验室工作教师应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要求,积极做好协助试验需求方的试验有关准备工作,包括试验仪器性能的检查、试样的制备等,并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 完成试验仪器的调研、购置、调试和维护工作,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使教学(科研)试验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的状况。

5. 保持实验室整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保证研究实验室试验数据的可靠。

6. 登记和跟踪实验室固定设备和资产,维持实验室安全,做好学校和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固定资产清查等事宜。

7. 登记研究生科研试验申请,安排试验计划、准备试验仪器、指导试验开展、跟踪试验进程和试验总结。

8. 实验室工作教师的年度考核参照学校文件(校发[2019]310号)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职务)评定、岗位晋级、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继续培养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停发校内岗位绩效津贴;如教师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须降低聘用岗位或转岗或解聘或辞退。

9. 实验室工作教师实施年终绩效考核,上述职责的完成情况职责之外的突出业绩(教改、指导大学生和研究生竞赛获奖、重要仪器成功研发等)将纳入学院年终绩效考核。年终绩效考核遵照“优劳优得、少劳少得”基本原则实施,具体办法参见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