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中心试剂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试剂药品贮存规则

(一) 一般试剂药品

1. 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2. 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C和4°C以下。

3. 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二) 危险性化学药品

1. 危险性化学药品应有专人、专用房间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

2. 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3. 挥发性药品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4. 强氧化剂不宜受热与酸类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氧,导致其他物质燃烧或爆炸。

5. 易爆炸性的药品应放置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第二条易腐蚀试剂的使用规定

1. 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性的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紧塞瓶塞。

2. 对液体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3. 取用液体试剂时,应将试剂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移液枪直接插入试剂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试剂不能倒回试剂瓶内。

4. 倾倒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不可与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可使瓶塞混淆。

第三条受化学药品伤害的处理

1. 皮肤受强酸或其他酸性药品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

2. 皮肤受强碱或其他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3. 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多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

4. 碱性溶液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防止感染。强酸溶液溅伤眼睛后,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请眼科医生处理。